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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咨询

抵押贷款:看看什么能抵押 什么不能抵押

时间:2015-07-17  阅读次数:1377  打印本文

可以抵押的东西
物权法:第一百八十条【抵押财产范围】 
 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: 
  (一)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 
  (二)建设用地使用权; 
  (三)以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; 
  (四)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 
  (五)正在建造的建筑物、船舶、航空器; 
  (六)交通运输工具; 
  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。 
 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。 
注意(四)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 
  生产设备包括:工业企业的各种机床、计算机、化学实验设备、仪器仪表设备、通讯设备,海港、码头、车站的装卸机械,拖拉机、收割机、脱粒机等农用机械等。
  原材料指用于制造产品的原料和材料,比如用于炼钢的铁矿石,用于造纸的纸浆,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料,用于制作面粉的小麦,用于建设工程的砖、瓦、沙、石等。
  半成品指尚未全部生产完成的产品,比如尚未组装完成的汽车,尚未缝制纽扣的服装,尚未成熟的农作物等。 
  产品指生产出来的物,比如汽车、轮船等交通工具,仪表、仪器、机床等生产设备,电视机、电冰箱、大米、白面等生活用品。

不能抵押东西

法律、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:土地所有权;耕地、宅基地、自留山、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;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、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;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;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财产;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可以抵押的财产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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