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,请您先了解我们
本公司是经省金融办、银监会共同批准设立的面向“三农”及微小企业等提供快捷、灵活、务实的资金帮助。
办 理 贷 款 操 作 流 程
一、申请
1、借款人为镇江本地户口;
2、借款人生产经营、借款用途明确合法;
3、贷款申请数额、期限合理(结合经营状况及贷款需求而定);
4、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;
5、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;
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贷款申请,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。
二、调查评价
本公司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,对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,形成调查评价意见。
1、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家庭成员的信誉、工作、住房、收入、偿债能力等基本情况;
2、借款人需提供相关资料,如身份证、结婚证,生产经营资料、担保人的情况等
3、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,确定放款额度;
4、贷款用途是否合理;
5、借款人还款来源、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;
6、保证人担保意愿、担保能力或抵(质)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。
贷款调查以实地调查为主、间接调查为辅,采取现场核实、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。
三、审批
1、审查有关资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;
2、审查贷款项目的可行性;
3、审查客户的信用程度;
4、审查担保方式的可靠性;
5、签批意见。
四、放款
1、签订合同;
2、完成相关资料的录入;
3、会计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,转账付款;
五、贷后管理
1、借款人有义务配合信贷员的贷后检查工作;
2、检查贷款是否按用途使用,是否按计划动用;
3、督促借款人主动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;
4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,收回贷款本息;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偿还的贷款,本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清收。
咨询电话:0511-85913999
公司地址:丹徒区辛丰镇中天路润浩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(润丰幸福园旁)